大连三明重型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废砂再生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大连三明重型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废砂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连三明重型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废砂再生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许屯镇靴子沟村

三、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19年7月10日-8月7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41173312

通讯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许屯镇靴子沟村

邮编:11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