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后盐厂区锅炉改造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后盐厂区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1日--2020年7月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411-395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