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顺酐产业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顺酐产业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顺酐产业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1日
建设项目地址及联系方式: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塔山街8号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70WrFT7HQDSlIjGiVrXpsQ?pwd=27ve 提取码: 27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