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1-14#泊位增加危险品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1-14#泊位增加危险品运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1-14#泊位增加危险品运输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窑湾港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DCT),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窑湾港区。岸线总长度为5759米,最大水深17.8米,现状顺岸布置16个泊位(16个泊位指已投入使用的3#-18#泊位,计划建设的19#-21#泊位尚未建成),除8#泊位为工作船泊位外,其余15个均为专业集装箱泊位,其中可停靠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的深水泊位5个;拥有集装箱岸桥35台,堆场面积293.5万平方米。本次利用现有的11-14#集装箱专用码头,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功能,采用直装直提作业,新增装卸第2、3、4、5、6、8、9类危险品货物集装箱。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窑湾港区
联系人:王甫
联系电话:1564093338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连慧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钻石湾和硕园18-7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411-395208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现有厂区工程概况及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本次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6.21